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密切关注各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部署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切实抓好大型搬迁安置区疫情防控,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有关省份发展改革部门迅速响应,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召开视频会议、印发通知、建立跟踪监测机制等多种方式,坚决防止搬迁安置区出现疫情集中暴发现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坚实基础。
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安置区疫情防控工作
湖南省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以800人以上集中安置区为重点,督促指导安置社区做好出入管理、卫生消毒等工作,提升搬迁群众个人安全防护意识。湖北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市(州)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宣传引导落实,切实加强搬迁安置区疫情防控工作。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大型集中安置区疫情发生,随时掌握并上报安置区疫情防控情况。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和搬迁户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加强调度,完善安置区疫情防控跟踪监测机制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依托疫情信息系统,按照“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对大型安置区建立疫情周报告和舆情日报告调度机制,逐户了解掌握搬迁群众情况。贵州、新疆等地发展改革、移民部门积极做好与疫情防控部门的衔接,实行大型安置区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置区疫情。河南、陕西等地发展改革委建立疫情通报机制,安排专门力量,密切跟踪大型安置区疫情防控情况。
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进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工作
有关省份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扎实有序推进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工作,确保今年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圆满收官。四川、内蒙古等地发展改革委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统筹协同,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吉林、重庆等地发展改革委与财政等部门研究协商,抓紧制定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安置区巩固和发展后续产业。甘肃省印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从补齐大型安置区配套设施短板、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等方面,提出了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工作任务及推进举措。广西、河北、福建、西藏等地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市(地)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安排好搬迁安置区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