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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落实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措施 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2020-07-3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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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网(王敏报道、吕兴龙摄影)
  天津市近日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津党发〔2020〕17号文)的具体举措,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优化天津民营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保护民营市场主体,激发创新活力,促进规范健康发展,为助力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7月30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天津市落实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措施”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东水,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苑庆彬,市金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黎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巡视员胡旭东出席发布会,各自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东水介绍说: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意见》立足于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首个中央文件的总体定位,兼顾管用、有效的治标之策和长期制度建设,提出一系列有分量的政策措施,体现出中央致力于为民营经济长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增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信心的战略定力,表明对民企发展的重视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意见》发布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按照批示精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照中央文件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梳理细化工作任务,组织起草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简称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6条”。
  刘东水同时介绍:关于推动26条的落地落实,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细化分工落实方案,对文件涉及的每一项工作进行了精细分工,制定工作台账,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区提高政治站位,将分工量化为具体工作,制定预期目标、时间节点,按季度总结评估,以务实举措狠抓“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6条”的落地落实。
  二是扩大宣传影响,做到“见文又见人”。将围绕“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6条”,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已出台的适用政策,制作解读手册,组织开展全市范围政策宣讲工作,让企业充分了解政策、掌握政策。
  三是建立完善全市民营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机制。组织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完善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制度,按季度通报全市民营经济运行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组织开展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督查工作。联合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下半年开展一轮专项督查检查,从严整治“有政策不落实”顽疾,以严肃执纪问责彰显鲜明导向和工作力度。
  主要内容和亮点
  《意见》是党中央针对民营企业出台的首个文件,是针对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出的顶层设计,是针对民营企业出台的第一个全景式的政策文件。因此,在制定天津市贯彻落实措施过程中充分对照,意在提升完善天津市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最终形成8个方面26条,全面体现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特别提出,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市场化思维和开放意识,改造思想文化理念土壤,彻底根除官气、官威、官僚主义作风,下更大气力优化天津民营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度提升,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总体要求。 
  ——着力公平竞争,破除隐性壁垒。针对部分垄断行业改革不到位,提出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推动民营资本进入配电领域,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领域、油气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领域。针对民营企业在招投标中不平等待遇,要求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
  ——着力精准有效,打通痛点堵点。针对融资过程中民企与国企地位上的不平等,提出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和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推动法人银行不折不扣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主动对接,高效服务,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实现普惠性资金支持增量、降价、提质、扩面。针对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回收难问题,提出完善清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要求建立拖欠账款问题约束惩戒机制。
  ——着力平等保护,为民营企业家创造更多安全感。提出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进一步增强企业家诚实经营致富的信心。依法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企业家个人行为与企业行为,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着力改善服务,强化组织保障。提出创新服务民营企业模式,为民营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提出将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本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提出了从严整治“有政策不落实”顽疾。营造全社会监督政府部门抓落实的氛围,加大对天津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落实执行情况督查检查力度。
  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苑庆彬介绍:
  市委市政府下发《措施》后,市工商联高度重视,形成了五个方面共计23条具体工作举措。
  一、在政策宣讲培训方面共有3条落实举措,一是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二是加强政策培训解读,三是建立意见建议征询渠道。
  二、在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方面共有4条落实举措。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凝聚共识。二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三是加强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教育培养。四是践行亲清政商关系。
  三、在建立健全多层次合作机制方面共有5条落实举措,即建立健全五个层面的机制。一是落实完善政企对接机制。二是健全法律维权服务机制。三是完善与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四是完善与金融部门对接机制。五是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机制。
  四、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共有7条落实举措,一是推进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发布百强企业榜单及分析报告。二是搭建上市融资服务平台,协助培育上市民营企业,促进民营企业直接融资。三是提升民营企业法治化水平,推进民营企业“法律三进”、“法治体检”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四是引导民营企业投身京津冀协同发展,组织对接交流、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活动。五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六是承办好或协助办好重大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交往,促进天津市民营企业家与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家、专家交流对接合作。七是大力发展光彩事业,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五、在工商联商会组织建设方面共有4条落实举措。一是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二是深化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三是加强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四是加强民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下一步,我们将把23条举措逐项逐条细分到各处室,并严格督查落实。每月汇总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市政府报送市工商联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市金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黎红介绍:
  ——以普惠为切入点,着力解决融资覆盖面问题。
  一是推动法人银行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截至7月24日,四家法人银行共计发放支农支小贷款和贴现122.5亿元,累计支持涉农和小微企业1.3万家。下一步,我们将对市管法人银行落实再贷款再贴现等中央金融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强化考核导向,引导督促其强化对中小微企业及对禽畜养殖、餐饮娱乐、旅游住宿、交通运输、外贸出口等行业领域的金融服务,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
  二是加大续贷支持力度,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成本。疫情以来,全市金融机构累计为1100户次企业办理展期贷款200亿元,为581户次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30.4亿元,临时性延期偿还贷款本息合计32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对接企业需求,对受疫情冲击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能延尽延。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只要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应当“应延尽延”,贷款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避免集中到期。
  三是推动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为企业提供服务。截至6月末,天津OTC累计挂牌企业944家,其中民营企业676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支持OTC申请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建立完善OTC与市场监管部门的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为OTC托管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企业股权登记、变更、质押融资等提供便利。
  ——以增信为突破口,着力解决融资获得性问题
  一是发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作用,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融资担保力度。2019年12月,天津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成立,规模50亿元,主要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分险增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等部门,推动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评价和发挥再担保作用,督促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
  二是大力推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是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在天津市设立的全国性金融基础设施,主要作用是聚集并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到应收账款线上融资业务,为银企间沟通搭建中间桥梁。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地方法人银行、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平台进行系统对接,开展全流程在线供应链融资业务,为上下游中小微供应商提供融资支持。
  三是加大“信易贷”平台、“银税互动”平台推力度。市发改委推出信易贷平台,能够实现融资在线交易和申请。市金融局、税务局联合推动“线上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实现“银税互动”产品申请、审批、授信、放贷的“线上一站式”办理。银税互动平台已累计授信23.8亿元,服务小微企业3505家。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市发改委持续完善信易贷平台,继续发挥银税互动平台作用,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持续推动公积金缴纳信息、煤水电气信息等多维数据归集,推动多种形式金融产品在平台发布,开展综合信用评价,更好服务企业信用融资。
  ——以专属服务为增长点,着力解决融资质效问题
  关于专属服务,就是围绕拟上市企业,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实行专人专属的服务。以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主,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一是加快推动民营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目前,天津市境内民营上市公司26家,占比45.6%;新三板挂牌民营企业134家,占比88.2%。下一步,我们将修订完善支持企业上市相关政策,深挖后备上市资源,以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为重点形成100家重点培育企业后备库并实行动态调整。用好企业上市服务网等线上方式,为拟上市企业做好服务。赴重点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培育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邀请沪深交易所同重点企业面对面交流。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双创债等方式开展融资。上半年,全市累计新发债券融资2055.45亿元,是上年同期的1.25倍,规模居全国第8位;全市债券融资净额714.1亿元,是去年同期的1.14倍。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好小微企业金融债券支持政策和发行绿色通道机制,拓宽民营小微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健全发债企业和发债项目储备库,运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积极创设相关增信产品,投资支持工具框架下的民营中小企业债券。
  ——以机制建设为动力点,着力打造良好金融生态
  一是每年发布具有创新性、可推广应用形成规模效应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案例,对创新团队给予一定额度研发补助,已评选出2019年度10项创新案例,并组织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创新案例评选工作,并大力宣传、推广金融机构在服务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是推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落地,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对民营企业贷款基数大、占比高的金融机构,采取措施予以激励。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对民营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巡视员胡旭东介绍:
  作为全市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积极落实这项措施的任务分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好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组合拳头,着力推动落实。
  关于天津市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截至去年底,全市中小企业市场主体近60万户,同比增长11.02%。实现税收收入3076.04亿元,占全市的67.02%,完成外贸出口总额1053.68亿元,高于全市3.86个百分点,占全市出口总值的34.92%。 
  关于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截至7月中旬对近20万家有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统计,复工率97.49%,复产率95.69%。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复工复产率正在不断提升。
  关于开展接链专项行动计划情况:聚焦重点产业链和重点领域的断点、堵点、痛点问题,围绕金融、用工、配套等环节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循环畅通,制定了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接链”专项行动计划,实施“2+4+N”系列撮合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市工信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已举办银企融资、人力用工,汽车、动力电池、石化、生物医药共6场撮合对接会。累计签约38项,涉及贷款、授信资金125.5亿元,帮助企业实现上下游衔接成果23个。
  关于下一步落实措施的主要举措:
  一是进一步发挥好市级领导小组作用。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加大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开展调查分析,准确研判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具体问题,加强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是进一步打造好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市场化方向,考虑疫情导致的某些经济停摆和企业“休克”情况,用足用好制定的阶段性政策,通过扩内需、促消费,把国内市场优势转化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动能,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尤其是暂时处于困难状态、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顺利渡过难关。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扎实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
  三是进一步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针对中小企业的不同类型、发展所处的不同阶段、融资需求的不同要求,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完善信贷等间接融资,发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把资金用到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上。
  四是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发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引导一批国家级、市级开发区打造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推动“双创”升级版上水平。继续开展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行动计划,通过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对符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要求的装备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
  五是进一步推动惠企政策落实。继续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领导小组年初配套制定的《天津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继续开展好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接链”专项行动计划,加强上下游联合攻关,提升中小企业核心配套能力,加大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带动相关领域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天津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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