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信息技术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互联网+ 大数据 人工智能 高端信息技术核心产业
|高端制造 机器人 智能制造 新材料
|生物产业 生物医药 生物农业 生物技术
|绿色低碳 清洁能源汽车 环保产业 高效节能产业 生态修复 资源循环利用
|数字创意 数创装备 内容创新 设计创新
|产业资讯
|地方亮点及地方发改委动态
|独家内容
|杂志订阅
✍️ 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绿色低碳 > 清洁能源汽车
上海立法推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
2022-11-28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体: [   ]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新兴科技与汽车交通结合的战略性产业,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关键时期。

  23日闭幕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简称:《规定》),这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第14部浦东新区法规。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这部智能网联汽车浦东新区法规,对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作用,增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打造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34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规定》明确适用于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内划定的路段、区域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商业化运营等创新应用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上海市政府建立完善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和政策措优化创新应用环境;市经济信息化、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相关推进机制;上海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

  《规定》明确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应当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循序渐进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从低风险场景到高风险场景、从简单类型到复杂类型的要求,确保安全有序、风险可控。《规定》对商业化运营作出前瞻性规定。

  《规定》要求加强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及车路协同云控平台建设;根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授权,支持企业在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开展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严格保护高精度地图数据安全;同时,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规范数据跨境传输行为。

  《规定》还明确了相关应急处置措施: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发生故障的,企业应当按照技术要求作出判断,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明确交通事故处理、事故信息上传和事故强制报告义务,确保可追溯、可追责。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如因无法联系到作者侵犯到您的权益,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采取适当措施。

关注微信公众号:

官方账号直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 | 广告刊例 | 版权声明

地址(Address):北京市西城区广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B座8-13层(8-13 Floor, IT Center B Block, No.315 GuangNei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邮编:100053 传真:010-63691514 Post Code:100053 Fax:010-63691514

Copyright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网 京ICP备09051002号-3 技术支持:wice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