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今年全省计划推广2.5万辆新能源汽车,其中海口将推广14793辆。
《计划》强调,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换的公务用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探索新能源汽车“以租代购”模式,力争到2021年底,逐步提高全省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除保留部分应急车辆及新能源汽车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情况外,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计划》要求,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巡游出租车中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以上,其余新增及更换的巡游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换的分时租赁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新增及更换的分时租赁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60%(“零关税”进口车辆暂不列入统计);新增及更换的注册网络预约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计划》指出,继续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扎实做好新能源汽车的登记管理,加快调整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的结构比例,确保到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保有量占比超过5%。
在加快各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同时,《计划》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配套,将制定全省2021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全省新建充电桩10000个,确保2021年底纯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总体比例保持在2.5:1以下。
同时,深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基础电容配置不足等问题,确保到2021年底,全省80%以上高速公路服务区具备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在部分有条件的服务区开展换电模式试点。制定出台充电桩进小区工作方案,破解充电桩进小区难问题。
此外,支持有条件的加油站按照《海南省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试行)》开展油/氢综合站建设试点,研究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鼓励政策,探索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试点。
根据《计划》,海南省将探索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车2021年促消费政策,各市县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出台市县的奖励措施,降低新能源汽车购车成本,持续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计划》还指出,出台《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方案》,推动解决车辆购置成本过高、充电时间长、电池衰减快等问题,力争2021年推广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2000辆,鼓励相关市县合理布局换电站建设。
根据《计划》中的新能源汽车任务量分配表,今年全省计划推广2.5万辆新能源汽车,I类重点发展区域为海口、三亚、琼海、儋州和洋浦,其中海口将推广14793辆、三亚3950辆、琼海1033辆。
据了解,《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于2019年出台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海南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6.4万辆,保有量占比达4.2%,高出全国水平约2.4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4。2020年全省个人用户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占全部推广量的73.4%,较2019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