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的稳妥推进,光伏等绿色产业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黄金阶段,光伏发电逐渐走进寻常百姓家。石门县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助力绿色低碳发展,拓宽农户增收渠道。
早在2017年,石门县就在62个行政村投资建设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3800千瓦,每年为各村集体经济收益增收2万余元。
目前,石门县主要推进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即在居民自有宅基地范围内,通过租赁屋顶、出租设备等共建方式,由企业开发建设的、以“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接入的光伏电站。这种模式下,农户通过签订协议将闲置屋顶出租给企业从而获得租金,自己不需要掏一分钱。据估算,光伏电站利用年限可达20年以上,建成后农户年均可增收1000多元,走出了一条助力乡村振兴的新道路。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农户权益,石门县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新能源开发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光伏项目手续,积极和电网部门沟通联系,坚决杜绝“光伏贷”等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行为,推动当地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石门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