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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十四五”规划点题,兼顾公平与效率
2022-04-07 15:04
  盘和林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指出:“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当前,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虽然数字经济整体规模快速扩张,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仍较为突出,迫切需要转变传统的发展方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规范健康可持续成为了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
 
  数字经济行稳致远
  需要清晰目标与规则
  数字经济时代的资本循环速度要远超于传统工业时代,企业发展的生命周期也随之加速。这便导致企业可以在短时间内涌现出来,也可能因为网络泡沫、无序竞争等大规模破产。更严重的是,资本的无限制增值也会造成严重的两极分化和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关于这一现象,其共性问题是监管滞后于行业发展,但是理论和规划又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监管需要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实际上,历史上每一次新的技术变革都会带来社会生产力的改变和提升,进而也将改变原来经济形态中的生产关系。但无论处于任何经济发展阶段,政府的数字经济目标都离不开公平与效率,效率涉及把“蛋糕”做大,而公平关系到“蛋糕”的切割与分配是否合理。此次《规划》的出台,数字经济公平健康可持续发展又被重点提及。仔细研究《规划》也可以发现,坚持“公平竞争、安全有序”是“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发展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之一。《规划》不仅突出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同时强调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并重,健全完善协同监管规则制度,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谨防“越淘汰越过剩”怪象
  数字经济领域不断有颠覆性的创新涌现,意味着不断产生新的市场机会。当新技术与市场需求相契合,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便会加速推进,颠覆性创新进入商业化、产业化阶段。虽然需要在创新和有序之间取得平衡,既要对新风险和新问题及时防范、处置,但也不至于因噎废食使数字经济发展的动力被扼杀。无论是数字经济发展需求还是政策监管服务供给等其它要素,只有经过试错和迭代,才能一步步找到正确和高效的数字经济发展路径。
  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要坚持“增量崛起”与“存量变革”并举。如果将数字经济增量与存量变革看做新旧动能的转换,那么转换过程主要有三种形成机制。一是新产业大胆形成。这一过程往往伴随着不确定性的新业态、新模式,政府应该采取包容的态度,给予容错空间,营造有利于创新、宽松、公平竞争、公正的市场环境。二是传统产业放手改造。但当前数字化转型市场准入门槛较高,限制了很多利润率不高的产业向数字化转型。针对这一问题,《规划》中也指出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要聚焦转型咨询、标准制定、测试评估等方向。在此过程中,也要注重引导开发轻量化、易维护、低成本、一站式的解决方案。三是落后产业及时淘汰。只有淘汰落后产能,才能为先进产能腾出市场空间,才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此过程中,要谨防“淘而不汰”“越淘汰越过剩”“一边淘汰、一边扩大”的怪现象。
 
  规则约束给欲望戴上“紧箍咒”
  发展才能更公平
  从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对中国劳动力与就业市场已形成了具备诸多新特征的变革和深远影响。阿里研究院预测,到2030年左右,约占我国劳动力供给总量一半的4亿劳动力将实现灵活就业与居家就业。数字技术打破了原有劳动形式中时间和空间对于劳动者的壁垒,给劳动者从就业自由度到择业自由度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提高了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学者批评了由此衍生的不公正的价值交换形式,还揭露了数字技术对劳动控制的强化及其在全球地理环境中催生的竞价不平等和劳动排斥。具体来看,数字经济发展对公平的影响体现在很多方面,除了数字经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外,最重要的就是平衡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配。《规划》中也提出要强化协同治理和监管机制,加强企业的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另一角度看,也需要释放学界的研究活力,切实响应国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增加劳动报酬”的政策号召,依据资本有机构成变化的新趋势,切实推动数字经济时代“资本-劳动”的转型升级,改革和完善现有工资制度和绩效奖励制度,以合理分配劳动与资本两要素。
  在“十四五”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将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所以,应统筹考量我国核心技术薄弱和市场优势等因素,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在公平与效率,治理目标之间做出平衡。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有《国家人工智能研究和发展战略计划》、欧盟有《产业数字化新规划》、英国有《产业战略:人工智能领域行动》,虽然不同国家战略中对数字经济发展和转型的政策制定有所区别、各有侧重,但坚持的基本原则大体相同,即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则制定过程是需要动态调整、逐步摸索的过程。重塑数字时代的国际新格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必须严格遵循《规划》纲领有序推动、立即推动,我们等不得也等不起。
 
  作者简介
  盘和林,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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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刊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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