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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开始执行 | 政策指南
2019-01-04 16:01
来源:中国战略新兴产业

  本文首发于2019年1月1日期

  《中国战略新兴产业》

  栏目主持 贠天一

  1月1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开始执行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9年1月1日之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应执行的政策作出明确安排,决定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

  《通知》指出,将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在网站醒目位置及时发布商品风险监测信息、监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等。督促跨境电商企业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当商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敦促跨境电商企业做好商品召回、处理,并做好报告工作。对不采取主动召回处理措施的跨境电商企业,可采取暂停其跨境电商业务的处罚措施。

  《通知》表示,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相关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根据信用等级不同,实施差异化的通关管理措施。对认定为诚信企业的,依法实施通关便利;对认定为失信企业的,依法实施严格监管措施。将高级认证企业信息和失信企业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激励与联合惩戒。

  我国计划三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2019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90%(力争达到92%左右),弃风率低于10%(力争控制在8%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基本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2020年,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行动计划》指出,将扩大清洁能源跨省区市场交易。打破省间电力交易壁垒,推进跨省区发电权置换交易,确保省间清洁能源电力送电协议的执行,清洁能源电力可以超计划外送。在当前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推动受端省份取消外受电量规模限制,鼓励送受两端市场主体直接开展交易。各地不得干预可再生能源报价和交易。合理扩大核电消纳范围,鼓励核电参与跨省区市场交易。

  《行动计划》提到,将全面推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东北、山西、福建、山东、新疆、宁夏、广东、甘肃等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华北、华东等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非试点地区由补偿机制逐步过渡到市场机制。

  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实施者将被联合惩戒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科技部、工信部、民政部、财政部、等38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明确将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实施者开展联合惩戒。

  《备忘录》指出,严重失信行为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挂靠行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6类,涵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各个环节。

  《备忘录》提到,联合惩戒措施包括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的加大监管力度、取消有关评优资格、不予享受专利费用减缴和优先审查等措施,以及各部门单位联合实施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任职资格、限制高消费等33项各类措施。各部门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有效增强惩戒的有效性、联动性、系统性,有力震慑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鼓励通过创新变革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日前,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资委印发《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营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鼓励大中小企业创新组织模式、重构创新模式、变革生产模式、优化商业模式,进一步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行动计划》提出,用三年时间,总结推广一批融通发展模式,引领制造业融通发展迈上新台阶;支持不少于50个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培育6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行动计划》重点挖掘和推广围绕供应链协同的纵向融通发展、依托区域生态的块状融通发展、基于创新能力共享的专业能力重构式融通发展、基于数据驱动的数字化转型融通发展四种典型模式,并对每种模式的典型形态、特征和要件进行了阐述,为企业和地方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发挥金融作用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

  近日,工信部、中国农业银行发布《关于推进金融支持县域工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围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西部开发等重点区域,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推进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结合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突出地域特色主导产业或产品,聚焦食品、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等行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节水技术和装备,实施能效、水效和环保提升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附加值高、能源资源消耗少的电子信息和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推进产业绿色协同链接,促进县域范围内企业、园区、行业间协同共生,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

  《通知》明确,各级农业银行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在信贷决策中,将绿色发展有关要求作为项目准入的硬性约束条件,将环保评估内化到信贷审批流程中。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格新增授信。对存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控等方面违法违规且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各级农业银行应视情况采取督促整改、压缩退出、清收处置等措施。各级农业银行要在总行信贷授权规定范围内,针对县域工业绿色发展项目需求开展动态授权,对绿色、循环、低碳相关经济领域予以政策倾斜,重点服务节能环保技术优、扶贫带动效果好、示范引领效应强的新兴产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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